平湖市林埭镇徐家埭村公共服务用房及配套设施工程补充文件(2)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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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埭镇徐家埭村公共服务用房及配套设施工程补充文件(2)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3.5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三个月(2024年6月、7月、8月)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且每个月人数在50人及以上,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社保证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明格式仅限于“**政务服务网”等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扫描件。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扫描件;其它所涉及条款作相应调整。 二、本项目所涉及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均修改为:投标人2024年9月30日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提供投标人2024年9月30日(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三、本项目招标公告3.11修改为: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0月10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其它所涉及条款作相应调整。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推迟至2024年10月10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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