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室拟对某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和融合应用试点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组织实施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某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和融合应用试点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需求参数详见附件)
序号 | 名称 | 最高限价 | 计量 单位 | 采购数量 | 服务期 | 服务 地点 | 质保期 |
1 | 某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和融合应用试点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 240万元 | 套 | 1 | “某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和融合应用试点建设”项目各合同验收完成且系统试运行6个月后 | **市、**省**市,由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
四、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某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和融合应用试点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技术与商务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投标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一:1)国有企业;2)事业单位;3)军队单位;4)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①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④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二)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其他必要的相关特定资质:具备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或转包。
六、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6日
1.请在2024年9月26日18:00前(逾期递交的邮件,我室将不再受理,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室: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意见建议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③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④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⑤需求修改建议函。(其他未要求提供的材料请勿列入邮件中发送)
以上5种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PDF文件名称《“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意见建议反馈资料》,发送至邮箱****@qq.com。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此次为意见征求环节,未开始报名获取文件。认为采购需求存在倾向性、排他性或表述不清晰等问题可按要求反馈;认为客观合理请积极筹划准备。请勿反复来电咨询申请报名事宜;正式版完整需求在正式报名合格后领取。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室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室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方式:027-****0618/185****2602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邮箱:****@qq.com
地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