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君胜熙玥湾花园住宅-出租(发包)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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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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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市**区坪****花园住宅-出租(发包)
起始日期 2024年09月20日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9月26日 23时59分59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省**市**区君胜熙玥湾
面积/数量 23047.49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住宅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10年 免租期 12个月(分两期免租,第一期免租期为合同第一年免租8个月,第二期免租期为合同第二年免租4个月,具体免租期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345,713元/月 租金的递增 租金每3年递增6%,即第1、2、3年租金不上浮,第4年租金在前三年租金基础上上浮6%,以此类推。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住宅
履约条件 详见附件《集体物业租赁合同》。
其他补充说明 根据《关于加强**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办法》(深坪国资规〔2020〕2号)等有关规定,****受****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的交易方式对该集体物业引进承租人,现诚邀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本项目。
一、交易面积共23,047.49平方米,全部为住宅,共242套,主要****花园3栋和2栋二单元,现状为毛坯,按现状出租。
二、物业房产证正在办理中(共包含三个权利人,其中权利人****出租住宅物业面积为13,054.24平方米,共137套;权利人**市****公司出租住宅物业面积为8,196.47平方米,共86套;权利人******公司出租住宅物业面积为1,796.78平方米,共19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 ;主体消防:有;电梯:有;变压器:有;抵押、质押情况:无。
三、****月租金底价为195,814元,**市****公司月租金底价为122,947元,******公司月租金底价为26,952元。若交易过程中成交租金出现溢价,成交租金按各权利人所占面积比例进行划分。
四、物业现状空置,移交物业时间: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
五、业态要求:出租场所用于住宅。
六、租金收取方式:每个月10****银行转账缴清当月费用。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八、报名方式和时间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需仔细阅读交易公告,并按照要求在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及上传“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料。
1.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000元(大写贰佰万元整)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将导致“报名和资格审查”不通过。
2.异议(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异议(质疑)材料通过现场方式或邮寄提交。
3.澄清事项:****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3日的,将顺延报名截止时间。
4.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集团咨询或反馈。
九、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方勇军 ,联系电话:136****6444 。
十、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2.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按照《付款通知书》****集团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后,****集团向成交人发放《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根据《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十一、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 交易结果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公司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 租赁合同签订后,****集团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人的交易保证****公司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大于交易保证金金额时,由成交人补齐差额;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如需原路退回,****集团提供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1000万元,其中合同履约保证金200万元,装修押金800万元。其中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113万元、**市****公司收取71万元、******公司收取16万元;装修押金800万元由****代为保管,租赁合同生效日期后1年内按季度分四期退还。 其他 物业管理费85,276元/月(前三年免收取物业管理费,第四年开始由承租方****花园****公司支付)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竞争性谈判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按照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但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确定的条件和招租底价,将发布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重新确定招租条件及底价进行交易申报。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1.公告期满,产生2个以上(含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照竞争性谈判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将发布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2.公告期满,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照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但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确定的条件和招租底价,将发布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公告。
注: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项目日程

澄清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23时59分59秒 质疑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23时59分59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信良好(应答截止时间前,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xinyongfuwu/?navPage=4)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查询为准,意向承租人不需要提供);
2.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下述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
(一)由意向承租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下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4.意向承租人承诺书。
****集团****公司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查询,****集团查询为准的证明材料: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xinyongfuwu/?navPage=4)渠道查询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信息;
2.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以阳光平台系统查询的到账时间为准)。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23时59分59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区龙田街道**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联系人 杨工 联系方式 0755-****4494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2,00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23时59分59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根据《关于加强**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办法》(深坪国资规〔2020〕2 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集团****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7.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8.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10.成交人应在发出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1.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2.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3.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转给招租人:
13.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13.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13.3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13.4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13.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或影响公平竞争的;
13.6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3.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14. 意向承租方须充分知悉,报名期间可在阳光租赁平台取消报名,报名公告期满后,若成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须按照后续邀请谈判公告要求与招租人进行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若未按照相关规定与招租人进行谈判的,招租人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9-19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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