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
****受********委员会的委托,对衡****广场标识标牌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衡****广场标识标牌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衡****广场标识标牌项目 | 1 | 项 | 656935.00 | 656935.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处罚期内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9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5:00分~17:00分(**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县西渡镇兴园路9号)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获取标书时,请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有效证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已获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企业,视同为执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获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企业,视同为执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
③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④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29 日 09 时 30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 9 月 29日 09 时 30 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二楼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http://www.****.cn/)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除此之外,其它网站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信息均为无效信息。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 购 人:********委员会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134****1029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县西渡镇兴园路9号
电 话: 137****7449
邮 箱:****@qq.com 邮编:421200
联 系 人: 赵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