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类型: 项目类物资设备
招标编号: ****
需求单位: ****->下属单位->浙南公司->项目部
招标单位: ****
项目名称: 苍**县城新区江滨公园建设工程(重)
发布日期: 2024-09-20 10:16:17
联系人: 徐文魁
联系邮箱:
截止时间: 2024-09-27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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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招标人承建的苍**县城新区江滨公园建设工程(重)建设施工需要,根据《集团采购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现对该项目的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邀请招标。本次招标人为**** 。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非泵送C15 | m3 | 603.00 | 苍**县城新区江滨公园建设工程(重)项目指定地点(苍**灵溪**滨路**之江旁) | 收到项目部指示后24小时内送达 | |
2 | 商品混凝土 | 非泵送C20 | m3 | 2085.37 | |||
3 | 商品混凝土 | 非泵送C25 | m3 | 2839.55 | |||
4 | 商品混凝土 | 非泵送C30 | m3 | 2156.59 |
3.1 本次招****集团名录库中,具备建筑材料销售经营范围,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参加本次招标****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om/)注册并申请成为平台会员分供商并在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投标保证金 1 万。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授权人(注明具体的联合体)打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最迟应在投标前缴纳到招标人指定账户,若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料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保证金予以没收,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公司名称:****
开 户 行:建行**文晖支行
账 号:3305 0161 6427 0973 3705
有关投标保证金事宜,联系人:徐文魁 ,联系电话0577-****055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0日10时至2024年9月27日10时(**时间),****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om/)招标公告页面点击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的平台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20日10时至2024年9月27日10时(**时间),****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om/)签收,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7日10时00分,****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om/)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一周内将盖章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快递至**省**市苍**灵溪镇玉苍路1899号矿业科技大厦2幢901室,收件人:徐文魁,电话:0577-****0553。
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om/)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苍**灵溪镇玉苍路1899号矿业科技大厦2幢9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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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徐文魁
电 话:0577-****0553
网 址:ww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