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家庭过期闲置药品回收及销毁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4年家庭过期闲置药品回收及销毁处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4年家庭过期闲置药品回收及销毁处置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75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4年家庭过期闲置药品回收及销毁处置服务供应商一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75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于2024年8月5****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截至开标时间止,仅有****递交投标文件,因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废标。本项目于2024年8月28****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截至开标时间止,仅有****递交投标文件。因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再次废标。
2024年9月20日**时间10:00整,**成****公司依法组建了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小组。在**成****公司评标室对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
论证会专家仔细审阅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充分了解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资格条件、技术及商务要求、评标办法等内容设置。论证专家一致认定本项目资格条件设定合理,招标文件涉及的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设置的条款,评标办法无指向性,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招标采购的要求,无倾向性,无排他性,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等不合理情况。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辽****开发区孤山北路2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9月20日至 2024年9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杜冠华

联系电话:0411-****1653

联系地址:**市**口区**路52-9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孙琪、郭秀娟

联系电话:0411-****7797

联系地址:**市**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座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综合意见.pdf

447.6 KB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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