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白银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加工11000斤加工成品藜麦(包装)、24000斤原产藜麦(脱皮)网络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开拍时间:2024-09-27 10:00

竞买公告

竞买公告

****将于2024年09月27日10:00时至2024年09月28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com/0943/02)户名:****)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社加工生产的品牌峤之良品藜麦。【11000斤加工成品藜麦(每斤20.00元)、原产藜麦(脱皮)每斤10.00元】

注:具体状况以商品实物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如不能自行提货的,需要邮寄的,费用自理,本标的物不包邮(由于拍品特殊性,普通快递不予邮寄,走的是物流)介意的慎拍。

评估价:460000.00元,起拍价:294400.00元,保证金:58880.00元,增价幅度:2944.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心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09月2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9月27日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自行前往****查看标的状况。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策的规定,由当事人各自承担。

1.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策的规定,由当事人各自承担。有可能存在的标的物管理费、场地费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若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同意以物抵债的,该相关税、费及欠费的承担与拍卖成交的承担方式相同。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2.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该标的物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09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以冲抵价款。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如果竞买人通过线上无法缴纳保证金进行报名的,可以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报名方式:持银行卡和本人身份证件至********中心(地址:**省**市**区长征西路13号)进行办理。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0月08日下午17:00前缴纳,****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法院指定账户

****银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622********16611760,行号:103****4031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78c18be4PJWld9 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银行卡至**省**市**区长征西路13号********中心缴纳。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43-****65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中心0943-****878;王法官0943-****053。

淘宝技术咨询:400-****-2870

****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标的物介绍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

拍品名称

********社加工生产的品牌峤之良品藜麦。【11000斤加工成品藜麦(每斤20.00元)、原产藜麦(脱皮)每斤10.00元】

权利来源

法院生效判决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甘0403执348号之二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美**(此处隐去部分内容)

拍品现状

物品类型

藜麦

存放地点

被执行人保管

备注

****有样品可供看样

权利限制情况

已被****查封。

提供的文件

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介绍

1、********社加工生产的品牌峤之良品藜麦。【11000斤加工成品藜麦(每斤20.00元)、原产藜麦(脱皮)每斤10.00元】

2、起拍价460000.00元(评估价格)。

备注:拍卖人对已知及未知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标的物位置
**省 **市 **区
黄峤镇**头村一社67号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定于2024年09月27日上午10:00时起至2024年09月28日上午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com/0943/02,户名:****)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社加工生产的品牌峤之良品藜麦。【11000斤加工成品藜麦(每斤20.00元)、原产藜麦(脱皮)每斤10.00元】

注:具体状况以商品实物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如不能自行提货的,需要邮寄的,费用自理,本标的物不包邮(由于拍品特殊性,普通快递不予邮寄,走的是物流)介意的慎拍。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该标的物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888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大额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4c308be4kxkdWi wh_ttid=pc

*如果竞买人通过线上无法缴纳保证金进行报名的,可以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报名方式:持银行卡和本人身份证件至********中心(地址:**省**市**区长征西路13号)进行办理。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10月08日下午17:0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622********16611760,行号:103****40317),并在缴纳尾款后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中心(地址:**省**市**区长征西路13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收款收据。签订确认书后十五****法院办理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法院协助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及移交。

1、银行付款方式:****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622********16611760,联行行号:103****4031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果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的,请持本人身份证件至********中心办理退款(特别说明:线下办理退还保证金的,不能即时到账,需要等待财务人员进行处理)。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1.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策的规定,由当事人各自承担。有可能存在的标的物管理费、场地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若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同意以物抵债的,该相关税、费及欠费的承担与拍卖成交的承担方式相同。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承担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监督电话:0943—****65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本院执行局主办法官咨询电话:****中心0943-****878。

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222870。

****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9-20
招标公告
9月27日白银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加工11000斤加工成品藜麦(包装)、24000斤原产藜麦(脱皮)网络拍卖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