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车间下脚料外运及卫生保洁服务项目(三次)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
一、招标条件
****受****委托,就****制造车间下脚料外运及卫生保洁服务项目(三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
2.招标代理机构:****。
3.项目名称:****制造车间下脚料外运及卫生保洁服务项目(三次)。
4.项目编号:****
(1)招标代理机构编号:WED2024--0309。
5.服务期限(或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每年一签订。
6.实施地点:公司内部。
7.项目主要内容及人员要求:
(1)垃圾桶倾倒12处;洗澡堂及办公区域、车间卫生间卫生清理; 车间夹层50人培训室卫生清理;
(2)车间前后处理地面、辅房地面、2、3层平台及护栏卫生清理、车间窗户(含窗户)以下卫生清理;
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含税):本项目根据服务内容设置最高限价为12万元/年,3年合计不超36万元。
注: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服务内容最高单价限价及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范围:
1.本项目划分标段:本项目一个标段,不得对内容分解后进行响应。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税率发票。
4.在劳保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开标之日前6个月(不含当月)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投标人须提供上年度(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天眼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8.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供应商:
(1)投标人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公司等投标供应商均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9.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0.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11.采购活动廉洁要求
11.1.对2017年10月15日以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认定的有行贿行为的在供供应商,向行业内干部职工行贿的供应商的行贿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
11.2.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内容包括:
(一)行贿供应商;
(二)与行贿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
(三)行贿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11.3、列入“黑名单”的行贿供应商禁入时限标准:
(一)行贿数额不满100万元的,列入“黑名单”1年;
(二)行贿数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列入“黑名单”2年;
(三)行贿数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列入“黑名单”3年;
(四)行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影响行业形象或累计三次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永久列入“黑名单”。
11.4.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在禁入期限内一律不得参加全系统新实施的采购项目。
11.5.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响应)单位不得作为成交供应商。
11.6.成交供应商发生行贿行为后相应的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降低考核评价分数;
(二)降低采购份额;
(三)缩短服务期限;
(四)终止或解除合同。
11.7.“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供应商(投标人、乙方)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我方(招标人、甲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内容。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1年09月01日起至今”的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形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经查验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视为投标报名成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招标文件给投标人。
2.在线报名
第一步:有意参加者请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填报,链接(http://39.****.21/zx/bm)投标人选择对应的报名项目,须保证所填信息完整无误。
第二步:网上信息填写完成后,请将以下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上传至报名系统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联系人:(1)营业执照副本;(2)信用查询截图(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③“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④“天眼查”网站查询);(3)近3年“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4)最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围标串标、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承诺(格式自拟);(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6)财务上年度(202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自开标之日前6个月(不含当月)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资料证件的核验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资格审查是否****委员会出具的资格审查意见为准。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1日至2024年0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对未在获取时间内向招标公告指定邮箱发送报名邮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
5.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时间:每日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费用: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7.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对投标人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仅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8.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如有更换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3:00。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基地4号楼3楼东会议室。
3.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同时另附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版)。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为了提高招标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招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腾飞路6号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基地4号楼3楼东
邮 编:250000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531-****1162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4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