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集群公共服务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物联网集群公共服务活动项目,比选人为****,比选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1 项目概况:
物联网集群公共服务活动项目,项目预算49万元(人民币,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为进一步活跃物联网集群产业生态,以活动带动**流通,强化产业**,促进跨界交流,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拟委托1家具有物联网**整合能力和服务活动举办经验的单位,组织物联网集群公共服务活动。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比选文件要求。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49万元(含税,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1 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组织提供对应法人证书);
2.2 信誉要求:参****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截屏打印件;提供截图打印件。
2.3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3.1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 23 日至2024年9月 27 日。(**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省**市延陵东路162号。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比选文件。
(1)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请写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2)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
4.4友情提醒:
4.4.1本项目允许现场及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单位需把上述所需资料打包压缩后发至(****@qq.com),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收到回复,方算有效报名。
4.4.2网上报名的参选单位,比选代理机构以邮件接收到全部的有效报名资料时间为准,如因邮件系统或网络延迟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行负责。
4.4.3请投标单位到“邮E招(https://www.****.cn/)”平台注册供应商。
5.1 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现场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 30 日9时30分。
现场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省**市经开区清舒道99号T6号楼一楼101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其中邮寄递交的参选人,须提前一天联系代理机构,获取线上开标腾讯会议号。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本比选公告仅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比 选 人:****
地 址:**省**市经开区清舒道99号
比选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高凤娇
电 话:189****8575
电 子 邮 件:****@qq.com
地 址:**省**市延陵东路162号
开 户 名:****
开 户 银 行: ****营业部
账 号:302********0110151495
比选人:****
比选代理机构:****
2024年9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