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字〔2024〕107号001的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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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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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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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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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国道210线小腮扣至大庙段公路工程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
公告标段(包)数量
公告标段(包)编号
G2024JT039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国道210线小腮扣至大庙段公路工程特许经营者(二次)招标文件 第1号补遗书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及《国道210线小腮扣至大庙段公路工程特许经营者(二次)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当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遗书内容为准。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7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6修改为: “本项目施工任务应由特许经营者自行承担并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施工能力。施工分包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规〔2024〕2号)及相关协议等规定执行。”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5修改为: “本项目施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具有下列施工能力: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各方)****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各方)近五年内(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或改建或扩建或养护工程施工工作。” 招标文件涉及内容同步修改。 3.投标人重新下载澄清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4年7月15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9-20
信息变更
内政字〔2024〕107号001的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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