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闸除险加****水务局以津水规计[2024]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和中央资金解决。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灾后重建应急项目,位于**市**区桑梓镇**庄村西,横跨泃河,泃河桩号11+300处。**庄闸主要作用为排涝过洪和蓄水灌溉,设计流量350m3/s。本工程主要建设任务为对**庄闸进行除险加固,除险加固具体措施为拆除重建,彻底消除其安全隐患,充分发挥其排涝过洪和蓄水灌溉的综合效益。
本次招标范围为**庄闸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庄闸除险加固工程监理,合同编号:****。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庄闸除险加固工程进行施工监理,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以及征地拆迁监督评估等。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有水闸建筑;**闸室、上游铺盖、翼墙、消力池、海漫、上下游护坡、副厂房和管理用房等建筑物;更新电气及金属结构等设备。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0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年10月25日,计划工期为365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4.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7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瑞江支行;
银行帐号:030********00133896。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类似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2日14时,地点:****中心二楼**市公共**交易平台第四开标室(**市**区**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交易中心网(www.****.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人地址:**市**区**街30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22-****6081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郁江道37号永利大厦-1-1113
联 系 人:赵工、高工
电 话:022-****8808、130****5130、155****6419
邮 箱:****@126.com
发 布 日 期:2024年9月20日
异议受理单位:****
受理负责人:刘春鸥
电话:022-****6081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祁琳
电话:022-****0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