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网络、视频等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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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网络、视频等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梅山路电信大楼

成交金额:肆佰壹拾柒万元整(****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市电子政务外网二期服务项目(市县广域网第二平面)

服务范围:以市级核心节点为基础,在现有的电子政务外网体系中引入以 SDN、IPv6+、F5G、SRV6 等为代表的网络新技术,采用“一网双平面”架构。

服务要求:基于《**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建设技术指南(2022 版)》的建设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具备提供服务能力,自提供服务能力之日起进入运维服务期,运维服务期三年。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乐娟、汪朝菊、蔡正保、王代林、吴远慧、陈先才、白修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16分。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地址:**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911,联系人:王蕊)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佛子岭路与梅**路**

联系方式:0564-****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梅**路农业科技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64-****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伟

联系方式:0564-****913

****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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