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州区实际,向**区公开遴选1个****基地和16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地
(一)遴选范围
**区范围内,现有池塘、水库、****养殖场****养殖场(企业、专业**社)。
(二)遴选数量
围绕**区水产业发展需求遴选****基地。
(三)主推技术
罗非鱼链球菌病生态防控关键技术。
****基地遴选条件
1.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期在5年以上(含5年)。
2.基地能够示范实施主体技术,对同行业或周边农户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3.申报主体标准化建设,基础设施较好,交通便利,养殖面积30亩以上,正常生产运营一年以上,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财****养殖场除外)。
4.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
5.申报主体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6.近三年未发生农产品安全责任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7.同等条件下办有水域滩涂养殖证的优先。
(五)遴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须在规****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基地申请表》(见附件1)、营业执照、土地租赁合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主体初审后,组织实地核验,核验结果报局班子讨论确定,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将认定为2024年**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基地,并统一树立标识牌。
****基地的职责
1.加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带动作用,****农业农村局的要求,建成基层农技推广体****基地。
2.协助开展技术指导员、****基地观摩和学习,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工作,年度组织1次以上农技人员、特聘农技员和科技示范主体现场观摩学习或技术展示活动,观摩总人数不少于50人。
3.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4.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农业农村局。
****基地享有的权利
对已认****基地,对购买生产物资、生产示范设施设备及开展示范展示活动等给予适当补贴。
(八)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基地申请表(见附件)。
2.******社)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土地租赁合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一)遴选范围
在**区辖区内,依托现有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养殖主体。
(二)遴选数量
围绕**区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遴选16个科技示范主体。
(三)遴选条件
1.有自主产权或土地合同期在2年以上,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及生产实践经验,有能力对周边农户起示范、推广作用,带动群众致富,配合开展养殖技术宣传工作等。
2.产业发展较好,有一定的养殖规模,池塘**度投饵养殖面积10亩以上,水库养殖面积200亩以上,高位陆基圆形池养殖池20个以上,面积1000平方米。
3.示范主体须提供必要的示范条件,配合推广机构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并严格按照技术规程的要求,认真操作,精细管理,确保示范顺利开展。
4.会使用智能手机操作应用“中国农技推广APP”上传农情日志。
5.近三年未发生农产品安全责任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6.同等条件下办有水域滩涂养殖证的优先。
(四)遴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须在规****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等。
2.****农业农村局****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为2024年**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主体,并统一悬挂科技示范主体门牌。
(五)示范主体职责
1.示范主体要明确技术指导人员,完善规章制度,管理比较规范。
2.示范主体要围绕我区产业需求,开展不少于1项适用养殖技术服务群众,解决群众养殖过程中的技术难题不少于1项。
3.要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热心当农民技术指导员,成为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的带头人。
4.按要求积极参与科技示范和带头应用主推技术。
5.示范主体须提供必要的示范条件,配合推广机构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并严格按照技术规程的要求,认真操作,精细管理,确保示范效果。
(六)示范主体权利
1.对已确定的示范主体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所需购买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示范设施设备等予以物化补助。
2.优先参加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接受技术指导服务。
3.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示范试验项目。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到9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向****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农业农村局****中心(**区**路39号)。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明宇,199****2661。
附件:1.****基地申请表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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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