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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三期公租房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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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各潜在投标人:
**县**第十三期公租房工程施工于2024年9月6日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由于招标控制价未能及时发布,现对该项目招标有关事项进行补充如下:
一、答疑:造价工程师编制人可否为**省的二级造价工程师由于二级造价工程师为电子证书,无变更注册栏,是否可以用
答:可以。
二、延期开标的相关时间具体如下: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1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7日16时00分 |
2 | 网上答疑时间 | 2024年10月7日16时30分至2024年10月10日16时00分 |
3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0时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0时3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0时30分。 |
4 | 电子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10时30分 |
5 | 相关评审资料原件(如有)递交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1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7日10时30分 |
6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10时30分 |
三、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的相关说明:如潜在投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即报名之日起)至本延期公告发布之日(含延期公告发****银行保函(或电****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上写明了2024年9月30日(即原定开标时间)时间节点的,均视为有效保函(或保单)。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如招标文件或公告涉及以上内容的,均做修改。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