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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的相关要求,以下机动车维修户按规定进行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现予以公布。
序号 | 业户名称 | 地址 | 经营范围 | 备案编号 | 备案时间 |
1 | **市港****维修部 | **市**区金港大道1083****驾校训练场内 | 二类汽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 | **** | 202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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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