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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0506MA21KXR7X6 | **市**区木渎镇丹枫路389号B幢789室 | 90.58(均分制) | 大件垃圾、混合垃圾:548元/吨 建筑(装修)垃圾:314元/吨 |
服务类 |
名称:**高铁**一般废弃物(非生活垃圾)清运处置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费用达到合同金额止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冯学敦、费晓伟、余理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42368.00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高铁**南天成路77号高融大厦2楼
联系人:费晓伟
联系电话:0512-****8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中翔大厦25楼
联系人:蔡一芯
联系电话:0512-****0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一芯
电话:0512-****0870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