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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处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处理厂建设项目
地点:**县井头镇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2日至2024年10月23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处理厂以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建设规模为1000m3/d、环保工程以及相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
联系人:文经理
联系电话:131****116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