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名称:****地块。
调查范围:本次调查范围约为2701.21m2。
地理位置:茆沙塘路西侧,相石**侧。
土地使用权人:****。
目的:高风险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地利用现状:现状为闲置空地。
地块规划:本次调查不涉及后续用地规划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自2023年10月开始,根据调查可知,调查地块上世纪80年代建立厂房,成立乡镇集体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从事电缆线生产,****集团的部分用地。****集团破产,约1996年左右,****政府回收,并转给**市巴城镇环湖村,出租使用。2000年左右租赁给台港澳合资企业昆****公司从事金属表面热处理工艺。2010年**常****公司(曾用名******公司)租赁厂房从事从事紧固件、五金件、电炉设备及配件的制造热处理加工。企业于2021年7月停产,并拆除设备。2022年厂房拆除为空****村委会,该地块内平整,无外来填土),现地块已变为闲置空地。现场踏勘期间,地块为闲置空地,土壤无异味情况,现场无堆土,地块四周无围挡。地块周边相邻企业存在过******公司、****公司、******机械厂等。
综合分析本次调查识别出潜在特征因子为石油烃(C10-C40)、甲苯、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氯乙烯,可能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有影响。
第二阶段初步调查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12个土壤点位(包含1个土壤对照点),采样深度为6m(S9和S12点位深度为4.5m),共采集送检57个土壤样品(包含6个平行样);共布设4口地下水监测井(包含1口地下水对照监测井),建井深度为6m(W5建井深度为4.5m),共送检6套样品(包含1个平行样)。土壤、地下水检测项包括pH值、45项基本项(包含甲苯、二甲苯、聚乙烯)、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本次调查地块检测结果表明,土壤样品所检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W5点位的pH值和氨氮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水标准,W2点位和W3点位的耗氧量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其余因子所检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和《**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pH、氨氮、耗氧量不属于有毒有害因子,无需开展后续的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本阶段调查报告仅作为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和风险管控措施实施的参考依据,后续工作中,若地块发生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或者用途变更情形,应依法开展补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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