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眉山大市场D区1层21号(有人使用)商业用房-四川眉山金桥拍卖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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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公 告

本院定于2024年10月22日10时至2024年10月23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

产权证号

用途

建筑面积

约(㎡)

起拍价

(元)

保证金

(元)

竞价幅度

(元)

**市**区**大市场D区1层21号(有人使用)商业用房

眉房权证**镇字第M-011****44872

商业

39.34

166250

20000

500

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标的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委托****对上述房屋进行评估,上述房屋的评估价为23.75万元,该公司出具的川鼎诚房评(2024)字第09-000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人认真查阅。

2.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所涉欠缴的物管、水、电、气、视、讯、看管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成交后,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从领取裁定之日起15****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交款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法院出具的****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3.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或品质,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4、产权转移手续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办理。

特别提示:执行部门负责交付标的物,缴纳全额成交款后根据执行部门案件执行情况而定交付时间。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且符合相关法规行政规章等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详细咨询房地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公司统一安排)。********公司联系方式:黄先生:137****4258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七、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开拍前7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7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一、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七天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诉讼费及案款专户;账号:955********02182875;开户银行:****银行****分行)。备注“执行案号(2024)川14执173号+某某(竞得标的物名称)余款”。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市**区眉州大道东二段4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注意事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二、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为便****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依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本院监督电话: 028-****5599

本院地址: **省**市**区眉州大道东二段4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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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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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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