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关于2024年9月9日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辽宁-朝阳-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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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9月9日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0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9日我局对喀左县鑫友****公司废旧电池储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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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件名称
1 喀左县鑫友****公司废旧电池储运项目 关于喀左县鑫友****公司废旧电池储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朝喀环审〔2024〕07号)

附件1喀左县鑫友****公司废旧电池储运项目


附件2批复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