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震台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省修**六屯镇都堡村。调查地块**都堡村农用地、南至都堡村农用地、西至都堡村农用地、北至都堡村农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6.825050°,北纬:26.971774°(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地震局规划开发**测震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403平方米。调查地块在开发前为农用地,历史使用情况较简单。根据《划拨用地目录》(中华人民**国国土**部令第9号):测震台站属于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中的公益性科研机构用地,调查地块用途变更后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中科研用地(0802),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定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中的教育科研用地(A3)中的科研用地(A35),调查地块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地震局”委托“****”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相关工作程序开展“**测震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调查结果表明:
地块早期为农用地,通过访谈确定地块内部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可能影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利用方式或事件发生。截至2024年7月,调查地块建设过程中未发生过废油泄漏等环境污染事件。
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主要为居民点、农田,通过对周边地块进行污染途径分析,通过垂直入渗、地表漫流和大气沉降污染到调查地块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周边地块的土壤环境风险可接受,地块可按第二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调查活动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