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招 标 的 , 投 标 人 ( 或 联 合 体 中 的 中 小 企 业 ) 须 为 中 小 企 业 , 并 提 供 《 中 小 企
业声明函》。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二 级 ( 含 ) 以 上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2021-01-01 以 来 承 接 过 / 完 成 过
一 个 单 项 合 同 工 程 造 价 6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业 绩 ( 以 上 业 绩 须 以 项 目 负 责 人 身 份 完 成 的 业 绩 , 时 间 以 竣 ( 交 ) 工 验 收 记 录 ( 或 报
告 或 备 案 表 ) 的 竣 ( 交 ) 工 验 收 日 期 为 准 , 项 目 负 责 人 和 工 程 造 价 以 竣 ( 交 ) 工 验 收 记 录 ( 或 报 告 或
备 案 表 ) 为 准 ,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要 求 提 供 竣 ( 交 ) 工 验 收 记 录 ( 或 报 告 或 备 案 表 ) 及 施 工 合 同 , 以 上 材
料 缺 一 不 可 。 如 竣 ( 交 ) 工 验 收 记 录 ( 或 报 告 或 备 案 表 )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体 现 工 程 造 价 的 ,
须 同 时 提 供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 交 ) 工 验 收 资 料 ,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 交 ) 工 验 收 资 料 仅 指 竣 ( 交 ) 工 验 收 阶
段 及 之 后 签 署 的 工 程 资 料 , 如 竣 工 图 、 工 程 价 款 最 终 结 算 凭 证 等 。 如 竣 ( 交 ) 工 验 收 记 录 ( 或 报 告 或
备 案 表 ) 无 项 目 负 责 人 姓 名 的 , 以 施 工 合 同 中 项 目 负 责 人 为 准 。 如 上 述 材 料 均 无 法 证 明 项 目 负 责 人 身
份的,须同时提供业绩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佐证材料。) 业绩;
√ 3.9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配 备 人 数
不少于
1 个;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01-0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