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昌流路(神牛路-京新高速)道路工程 |
水影响评价 |
**** |
财政性资金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无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市**区超前路37****中心4号楼2层 |
2024年09月29日 15时00分 |
比选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配合完成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
(1)比选申请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2)比选申请人近3年至少有1个已完成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土保持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5****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次比选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响应人在网上报名参与后,需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送至比选代理人邮箱(报名邮箱:****@bj-jy.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投标企业名称)。比选代理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响应人发出比选文件。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规范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
**** | 项目名称昌流路(神牛路-京新高速)道路工程 | |
水影响评价 |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所在辖区 | **区 | |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无 |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市**区超前路37****中心4号楼2层 | |
2024年09月29日 15时00分 | ||
比选 |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配合完成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 ||
(1)比选申请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2)比选申请人近3年至少有1个已完成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土保持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5****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次比选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 |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响应人在网上报名参与后,需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送至比选代理人邮箱(报名邮箱:****@bj-jy.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投标企业名称)。比选代理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响应人发出比选文件。 |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规范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
010****1056 |
传真 | |
010****1056 | 公司名称|
公司电话 | |
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