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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保护厅关于转发的函》( 粵环函[2017]1945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现进行项目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莱昂**年产闪光新材料2000吨建设项目位于**省**市**市**大岭山****工业园F-04-08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度17分58.323秒,北纬25度09分44.783秒。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周剑
联系电话:137****1891
通讯地址:**省**市**市**大岭山****工业园F-04-08地块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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