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无人科技技术创新中心2024年NT-01无人机综合应用 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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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中心2024年NT-01无人机综合应用

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中心2024年NT-01无人机综合应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比选人为****,比选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中心2024年NT-01无人机综合应用采购项目,由****与中选人签订采购合同。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采购内容

预估规模

(不含税)

1

2套无人机及相关建设运维服务等。

3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运抵设备安装现场。

1.2.3交货地点:**省,甲方指定地点。

1.2.4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

1.2.5保修期:终验合格后3年。

1.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技术规范书要求。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合计最高参选限价为3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参选文件中填写完整的《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同一项目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四旋翼无人机)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制造商参选的须填写制造商资格声明。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3.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参选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参选人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止,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市场上,参选人承接过至少1例无人机产品的销售业绩。

如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产品清单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则必须提供框架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及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发票为准。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所有原件备查。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4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09月26日17时00分00秒(**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公司将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购买授权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汇款凭证、税务信息表WORD版(如下)五份资料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至比选代理邮箱****@163.com。

税务信息表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参选人名称

2

参选人注册地址

3

参选人联系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开户银行

6

户名

7

银行账号

8

联行号

9

开票类型

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

10

经办人姓名

11

经办人手机

12

经办人邮箱

注:

1.本表为【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购买比选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采用银行电汇等方式,不接受现金。】

电汇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开户银行:****分行**支行

账 号:125********010300005

汇款备注:****w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0日9时00分 。

5.2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市**南路371号中通服共生课堂609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涉及 。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市**区江岛智立方G座2单元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楠溪江东街58号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郭庆鑫、王**、李谦

电 话:180****6356、189****1112

电子邮件:****@163.com

开户银行:****分行**支行

账 号:125********010300005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2024 年 09 月 23 日

代理机构监督电话:189****1112

中国电信****中心2024年NT-01无人机综合应用

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中心2024年NT-01无人机综合应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比选人为****,比选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中心2024年NT-01无人机综合应用采购项目,由****与中选人签订采购合同。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采购内容

预估规模

(不含税)

1

2套无人机及相关建设运维服务等。

3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运抵设备安装现场。

1.2.3交货地点:**省,甲方指定地点。

1.2.4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

1.2.5保修期:终验合格后3年。

1.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技术规范书要求。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合计最高参选限价为3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参选文件中填写完整的《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同一项目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四旋翼无人机)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制造商参选的须填写制造商资格声明。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3.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参选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参选人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止,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市场上,参选人承接过至少1例无人机产品的销售业绩。

如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产品清单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则必须提供框架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及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发票为准。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所有原件备查。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4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09月26日17时00分00秒(**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公司将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购买授权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汇款凭证、税务信息表WORD版(如下)五份资料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至比选代理邮箱****@163.com。

税务信息表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参选人名称

2

参选人注册地址

3

参选人联系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开户银行

6

户名

7

银行账号

8

联行号

9

开票类型

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

10

经办人姓名

11

经办人手机

12

经办人邮箱

注:

1.本表为【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购买比选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采用银行电汇等方式,不接受现金。】

电汇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开户银行:****分行**支行

账 号:125********010300005

汇款备注:****w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0日9时00分 。

5.2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市**南路371号中通服共生课堂609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涉及 。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市**区江岛智立方G座2单元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楠溪江东街58号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郭庆鑫、徐敏、胡洋、王**、李谦

电 话:180****6356(报名)、180****8524

电子邮件:****@163.com

开户银行:****分行**支行

账 号:125********010300005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2024 年 09 月 23 日

代理机构监督电话:18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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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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