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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市**区吕公东路中段(7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峪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Ⅰ期) | **市**区秦岭北麓东段**峪中段 | **** | 项目位于**市**区秦岭北麓东段**峪中段,包括煤场沟、东寺沟、西寺沟和**峪主河道,**复合式浆砌石护岸3569.61m,**埋石砼护岸1954.15m,护岸护脚加固1216.53m,**格宾石笼墙式护岸403.53m,**堆石护岸675.72m,固床潜坝14座,道路坡面防护工程**浆砌石挡墙781.42m,**排水沟4360.74m,过路涵23座,修复巡堤路798.87m,加固交通桥7座。 项目总投资4674.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58%。 | 1、废气:本工程不设料场,施工时建筑材料临时堆放(黏土、砂石、石灰、石料)全部覆盖防尘网,洒水抑尘。 2、废水:(1)生活污水:施工期员工生活废水依托太**庄污水收集设施。(2)项目出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出入车辆须进行清洗,车辆清洗废水经工程区车辆出口处沉淀池(位于管坪村),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施工设备定期检修,维护;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基础减振。 4、固废:(1)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送至最近环卫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2)一般固废:沉淀池沉渣产生量较小,收集后定期清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剩余土方不外运,进行周边植被环境恢复用土。(3)危险废物:本项目不设置机修场地,不产生危险废物。 |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
2 | **峪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Ⅱ期) | **市**区秦岭北麓东段**峪下游 | **** | 项目位于**市**区秦岭北麓东段**峪下游,本项目工程包括秦岭**峪下游、紫阁峪和山前控制带区域,**复合式浆砌石护岸1411.6m,**格宾石笼护岸1547.02m,**格宾坡式护岸1069.49m,**堆石护岸77.20m,护岸护脚加固483.33m,固床潜坝11座,加固交通桥1座,护坦修复139.6m2。 项目总投资4580.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75%。 | 1、废气:(1)施工场地扬尘:本工程不设料场,施工时建筑材料临时堆放(黏土、砂石、石灰、石料)全部覆盖防尘网,洒水抑尘。 2、废水:(1)生活污水:施工期员工盥洗废水收集后泼洒于地面抑尘,如厕依托当地居民现有生活设施。(2)洗车废水:项目出入口设置洗车台1座,配套1座沉淀池(位于**口村),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施工设备定期检修,维护;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基础减振。 4、固废:(1)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送至最近环卫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2)一般固废:沉淀池沉渣产生量较小,收集后定期清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剩余土方不外运,进行周边植被环境恢复用土。(3)危险废物:本项目不设置机修场地,不产生危险废物。 |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