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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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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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对****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进行国内询比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工程勘察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为****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

2、建设地点:阳****社区,析城大街西侧,****中心北侧。

3、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价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规定为准。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任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本次各投标人需携带通过有效年检的①营业执照副本、②开户许可证或账户信息函、③****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在公示期内出具的资信证明、④投标截止时间一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缴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及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养老、医疗险中任意一项,需含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交纳情况明细表)、⑤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⑥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任职、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⑧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其他应提交的相应资料。

各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质证件的原件及两套胶装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及投标时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否则不予认可。

六、供应商报名和询比出售时间:

1、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5日止

(每天9:00-11:00,15:00-17:00)

2、受理单位:****

3、联系人及电话:赵女士 180****3540

七、详细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 系 电 话:180****3540

公告发布媒体:****协会平台

****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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