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895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中心,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南至空地 | ||
年限: | 40.0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2.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895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01.236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824BA0135 | |||
起始价: | 101.2367万元 | 加价幅度: | 8.959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凡拖欠师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加竞买)。参加竞买需交纳不低于起始地价总价款100%的履约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买,确定中买人后,中买人应即时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交保证金转为定金抵交出让金,成交总价的20%为定金,并保证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中买人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由****按照法律法规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未中买者,所交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 到 ****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 到 ****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2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0月14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23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 (三)我局将于2024年10月23日下午17:00时,****交易中心确定挂牌竞得人。 (四)竞得者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应在成交确认书中的规定支付中标确认价款,持支付的中标确认价款交款凭证,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缓缴(包括部分缓缴)中标确认价款,否则视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者如放弃竞得宗地的,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得者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五)本次挂牌成交总价款仅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公建配套设施费、场地通平工程费。 (六)本次挂牌竞得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者要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建设,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按用地条件使用土地,不得留有后遗症。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新区土地学会 综合楼二楼(开标二厅)
联 系 人:罗雪娇,杨胜,周磊
联系电话:0906-****353,****82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天****营业部
开户账号:308********00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