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正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GWN型高效TOPCon太阳能电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审批
江苏-常州-武进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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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303/2024-00432 分 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8-08 公开日期: 2024-08-26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年产10GW N型高效TOPCon太阳能电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 号: 苏发改能审〔2024〕88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高新区武宜南路388号、武宜南路388-1号。项目建成运营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含原料用能)为67792.24tce(当量值)。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年产10GW N型高效TOPCon太阳能电池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苏发改能审〔2024〕88号



**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申请变更**顺****公司年产10GW N型高效TOPCon太阳能电池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请示》(常发改〔2024〕8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因投资主体和总投资额发生变动申请变更节能审查意见。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变更后的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建设地点位于**市**高新区武宜南路388号、武宜南路388-1号。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50393.94万kW﹒h、天然气498.50万Nm3、柴油0.75t、液氢(原料用能)11.75t、新水632.36万t、液氩447.74t、液氧1788.03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含原料用能)为67792.24tce(当量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含原料用能)为67748.75tce(当量值)。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期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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