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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采购实施前公告表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财政局关于2018-2019****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关于开展2024年公明街道“寻味公明 非遗有约”辖区非遗文化、特色传统美食体验系列活动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按要求提供项目服务及物资:指导老师、工作人员、一次性餐具(碗、筷子、勺子、杯子、手套、牙签、纸巾、桌布等)、烧猪、烧鹅、濑粉、腊肠、月饼、电磁炉、锅、排插、饮用水、橡皮泥、印泥模具、横幅、运输(物料)清理等、活动策划(流程安排、布置场地、活动对接等)以及拍照等等。 |
项目预算金额:2779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公开招标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地址:**市**区公明街道金辉路6****办事处 联系人:王珏 联系电话:****8721 传真: 电子邮箱:gongmqtb@szgm.****.cn 公告日期:2024年9月24日 |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请示批复件及项****办事处****小组办公室。
3、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