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结合全市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科技局现开展2024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要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研究思路清晰,研究内容和绩效目标要具体明确,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切实可行。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2.项目主持人应为本校正式职工或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职工,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学术水平、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市级及以上在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各院系须做好梳理把关工作。
4.同一单位申报的项目,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或多头申报。
5.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国人类遗传**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6.申报项目经费投入总额不低于10万元。
二、申报程序
1.各院系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2.发展规划与科研处负责项目遴选推荐工作,对项目真实性、完整性及申报单位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等严格把关审核,****科技局推荐。
3.市科技局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立项。立项后需签订任务书,报市科技局备案。
三、注意事项
1.项目承担单位/申请单位为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归口管理部门为****。
2.本次申报采取限额推荐方式,****共25个项目推荐名额。
3.请各项目负责人自行联系**单位,签订**协议,明确资金支持,并将项目**协议报发展规划与科研处备案。
4.请各院系于2024年10月15日前将推荐函、意识形态专项审核函、推荐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发展规划与科研处2058室,电子版申报书和推荐项目汇总表发送至发展规划与科研处邮箱****@163.com,不接受个人材料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4年**市重点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指南.docx
****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