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为****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申请事项于2024年9月23****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
地址:**省**市**市龙翔北路238号、**市**大道980-1208号、临时地点: **市龙翔北路295****中心800平方,时间至2025年08月17日止)
法定代表人:陈先亲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C2035]
有效期至:2026年9月6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