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科大附一院(****)的委托,就中国科大附一院(****)扫码机 同类项目:扫码机>、窗口对讲机 同类项目:窗口对讲机>(话筒)、U盘 同类项目:U盘>、8口﹒交换机 同类项目:交换机>、头戴耳机 同类项目:头戴耳机>、读卡器 同类项目:读卡器>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在****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 | 中国科大附一院(****)扫码机、窗口对讲机(话筒)、U盘、8口﹒交换机、头戴耳机、读卡器采购 |
项目编号 | **** |
预入围单位1 | |
投标人名称 | **** |
入围产品 | 读卡器投标单价:1880元/台 |
预入围单位2 | |
投标人名称 | **振****公司 |
入围产品 | U盘(64GB)投标单价:35元/个 8口﹒交换机投标单价:85元/个 |
预入围单位3 | |
投标人名称 | **省****公司 |
入围产品 | 扫码机、窗口对讲机(话筒)、U盘(128GB)、U盘(256GB)、头戴耳机投标单价合计:869元 |
公示期:自2024年9月24日至9月26日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发布。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国科大附一院(****)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中国科大附一院(****)扫码机、窗口对讲机(话筒)、U盘、8口交换机、头戴耳机、读卡器采购项目延期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科大附一院(****)扫码机、窗口对讲机(话筒)、U盘、8口交换机、头戴耳机、读卡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接采购人通知,现延期如下:
1.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现延期如下:
开标时间:2024年9月5号上午9:00(**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除上述内容外,其他部分内容本次不作调整。
注:此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中国科大附一院(****)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