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楠航鞋材有限公司年产40万双橡胶鞋底、10万双EVA鞋底、3万片滴塑片建设项目

审批
浙江-温州-鹿城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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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324MA2967PQ2M沈桂兰
沈桂兰**省**市鹿**
**省**市鹿**仰义街道渔渡片区渔渡小微园二期渔盛路77号7栋1-6楼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40万双橡胶鞋底、10万双EVA鞋底、3万片滴塑片建设项目
2021版本:032-制鞋业C1954-C1954-橡胶鞋制造
**省**市鹿** 仰义街道渔渡片区渔渡小微园二期渔盛路77号7栋1-6楼
经度:120.58365 纬度: 28.10282****环境局
2023-07-28
温环鹿建〔2023〕68号****
200
14****
****0324MA2967PQ2M******公司
****0304MA2HC7CM7P******公司
****0304MA2HC7CM7P2023-10-11
2024-08-302024-09-26
www.****.co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购置密炼机、开炼机、硫化机、发泡机、注塑机等设备,采用密炼、开炼、硫化、发泡、注塑等工艺,形成年产40万双橡胶鞋底、10万双EVA鞋底、3万片滴塑片的生产规模。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拌料、发泡、热定型、冷定型、打磨、照射、贴合、整理、补漆、烘干拌料、发泡、热定型、冷定型、打磨、整理、补漆、烘干
目前贴合、照射工艺外协,生产设备清单详见验收报告的表2-3,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详见验收报告的表2-4。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配料粉尘、投料粉尘、密炼废气、开炼废气、硫化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DA001,25m),设计集气风量为6000m3/h,集气效率80%,粉尘、有机废气处理效率分别为99%、90%。滴塑废气、注塑废气、发泡废气:收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DA002,25m),设计集气风量4000m3/h,收集效率为80%。贴合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DA003,25m),设计集气风量为4000m3/h,集气效率80%,处理效率为90%。打磨粉尘、拉毛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配料、投料、密炼、开炼废气经布袋除尘+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硫化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滴塑、注塑废气集气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发泡废气集气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目前贴合工艺外协,故无贴合废气产生;打磨粉尘、拉毛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项目配料、投料、密炼、开炼废气处理工艺由“布袋除尘+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改为“布袋除尘+过滤箱+活性炭吸附”处理;项目硫化废气处理工艺由“布袋除尘+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改为“水喷淋+过滤箱+活性炭吸附”处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422 0 0.06 0 0 0.042 0
0.021 0 0.03 0 0 0.021 0
0.002 0 0.003 0 0 0.00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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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0 0.12 0 0 0.11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监测结果显示****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检测项目中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的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和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和总磷的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中的其它企业标准限值要求,总氮的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装置、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装置 《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046-2017)、《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配料、投料、密炼、开炼废气经布袋除尘+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硫化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滴塑、注塑废气集气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发泡废气集气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打磨粉尘、拉毛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滴塑、注塑废气排放口排放的臭气浓度和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发泡废气排放口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配料、投料、密炼、开炼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臭气浓度,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臭气浓度均符合《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046-2017)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配料、投料、密炼、开炼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浓度,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配料、投料、密炼、开炼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二硫化碳排放速率,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二硫化碳排放速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排放标准值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测得的臭气浓度、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046-2017)表4中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测得的二硫化碳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新扩改建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测得的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采取了相应的减振措施。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西南侧、西北侧、东北侧、东南侧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夜间不生产。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①废胶渣、橡胶边角料、废砂纸、废砂石、回收粉尘、废布袋、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②项目一般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的有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③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计建设,做到“五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防腐),并做好警示标识。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5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 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④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并按要求定期委托处置。按日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的处置情况,并通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按日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及其具体去向。做好危险废物转移台账记录,留存五联单。 项目塑料边角料粉碎并与原料混合后回用于注塑,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满足6.1(a)(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或行业同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条件的物质可以不作为固体废物进行管理。 废胶渣、橡胶边角料、废砂纸、回收粉尘、废布袋、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处理;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已委托****转运处置,已设置危废贮存间。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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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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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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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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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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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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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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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