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务员法》、《**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称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
本次选调的职位共3个,计划选调的人数共5名。具体职位要求详见《**2024****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
(4)工作表现突出,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6)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以周岁计算,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9月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9月以后出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专业要求参照《**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尚在试用期的,或者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8****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或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研究决定、公示、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10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组织部公务员一室(2004室)(联系人电话:0746-****90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请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2024****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本表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由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由各单位党委出具书面证明);
(5)其他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有关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四)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1.笔试。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予以取消。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案例分析和公文写作,满分100分。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执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品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工作表现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若在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选调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将确定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调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经核实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2:**2024****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