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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县甲高镇、吐祥镇、公平镇、竹园镇4****水厂提质改造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参照《**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 算编制规定(2021版)》(**建〔2021〕7号)规定收费标准的80%作为最高投标限价。 | |||||||||
项目编码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5102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备注 | ****水厂四座,修建取水塔1座,取水坝2座,取水池1口、输水隧洞1.669Km,铺设输、供水管300.897Km,**智慧水务平台、自动化系统4套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 120日历天 | 达到国家现行的水利行业建设标准、勘察设计规范(规程)和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 2024年7月16日 | 按照《**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21版)》(**建〔2021〕7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的“勘察设计费”的79.58%。 | 黎丹 |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正高级工程师 | 202****81005 | 369250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