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重整案件
关于公开选聘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审计机构的公告
根据**市**区长****委员会的申请,****法院(“**中院”)于2024年9月3日作出(2024)黔03破(预)1号《决定书》,决定对****(“渝兴公司”)进行预重整,同时指定******事务所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已完成工程量及续建所需工程费用、****公司财务情况,经**中院认可,现临时管理人拟对外公开选聘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审计机构。
一、企业基本情况:
渝兴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黄年广,职务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住所地为**市**区内环路245号1幢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12327D,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东及持股比例为彭永禄持有40%****公司股权,王**持有40%****公司股权,黄年广持有20%****公司股权。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信息详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内容。
渝兴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房地产开发,开发的楼盘是位于**省**市**区的“**大道”项目。
二、工作内容:
1. 工程造价鉴定机构:
1) 协助临时管理人审查建设工程类债权,并根据临时管理人的需要对“**大道”项目已完成工程量出具专项造价鉴定意见;
2) 根据“**大道”项目现有规划设计等资料及后期需求,对续建成本进行预算编制,并出具专项咨询意见;
3) 负责项目后期建设实施阶段全程跟踪造价控制,负责各个阶段费用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审核,出具跟踪审核报告书,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的造价、技术核定的造价、现场签证的造价、零星工程的造价、增项工程的造价等;
4)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竣工结算审核,提供造价咨询等相关专业服务,出具跟踪结算审核书;参与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设备材料采购的市场调研,提供相应的参考建议;提供造价咨询等专业服务过程中定期提交相应报表等。
5) 根据临时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工程造价数据进行解释、说明;
6) 配合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7) ****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工程造价鉴定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2. 审计机构:
1) ****公司财产的盘点工作;
2) ****公司提供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清册;
3) ****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出具调查报告,及时调整账目、报表;
4) 按临时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5) 专门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a) 股东出资是否已全部出资,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公司及债权人的不当****公司、其他债权人的行为;是否存在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公司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若有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向临时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b) 渝兴公司是否有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若有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向临时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c) 渝兴公司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
d) 渝兴公司为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e) 临时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6) 协助临时管理人完成债权审核工作;
7) 协助临时管理人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列席债权人会议;
8) ****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审计机构的要求:
1. 工程造价鉴定机构:
1) 具有工程造价鉴定的相应资质,;
2) 近三年内没有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情形,并在工作中没有出现过重大问题和不良记录;
3) 拟派驻项目人员具有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不少于三人;
4) ****公司及鉴定事项没有利害关系;
5) 满足临时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的要求;
6)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 审计机构:
1) 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书;
2) 近三年内没有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情形,并在承担企业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过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3) 拟派驻项目人员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不少于三人;
4) ****公司及审计事项没有利害关系;
5) 有房地产开发类企业审计工作经验的优先;
6) 满足临时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的要求;
7)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四、需提交的材料及选定方式:
1. 需提交的材料:
1) 报名机构的简介:包括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拟派驻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执业证书等;
2) 参加预重整、破产重整项目的经验和相关案例(房地产开发类企业为佳);
3) 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完成时间等;
4) 本项目的收费方案,包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金额及可协商的最大折扣等;
5) 最近三年内没有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情形、在工作中没有出现过重大问题和不良记录的书面承诺;
6) ****公司及工程造价鉴定事项/审计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书面承诺;
7) 报名机构联系人(对接人)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8) 上述材料需准备一式三份,递交资料是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2. 选定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鼓励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审计机构组成联合体进行报名(优先考虑),临时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报名机构的资质、经验、工作方案、收费方案、是否组成联合体进行报名等事项,进行评议后择优确定一家工程造价鉴定机构、一家审计机构,并报送给**中院。
五、项目报价及费用的支付:
1. 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已包含交通费、文印费、差旅费、税费等与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
2. ****公司****银行账户已被查封,所以本项目工程造价鉴定费用、审计费用无预付款,****公司具备足够支付能力或者临时管理人募集到足够资金(足以支付工程造价鉴定费用、审计费用及已经产生的其他费用,并预留出临时管理人认为必要的费用)之后予以支付;****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按照破产费用进行支付。
六、报名方式:
1. 材料递送方式:
当面递交
2. 联系人信息:
王律师,联系电话:193****8777
3. 联系地址:
**省**市**区外环路**大道售房部
4. 报名起止时间:
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8日
七、特别说明:
1. 临时管理人依法履职,接受**中院与债权人的监督,因此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审计机构也应接受**中院与债权人监督。
2. 本次选聘过程及结果向**中院报送之后,被选定机构不得拒绝与临时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
3. 关于报名机构提交的文件,无论是否中选,临时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选中的机构,临时管理人不另行通知。
4. 中选机构须全面、严格按照合同提供服务,如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现象导致合同解除,应承担相应责任。临时管理人可通知备选机构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遴选。
5.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
****临时管理人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