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
2021年度**江(**区)堤防专项维修工程经沪水务〔2021〕922号文件批复实施。本工程的项目法人单位为:****,已按规范的建设程序完成了该项目,并于2023年11月21日通过完工验收。现请示竣工验收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21年度**江(**区)堤防专项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工程位于**区范围内蕰藻浜
3.工程规模
初设批复工程量:改造防汛墙2631.40米;土方工程46806立方米(其中开挖土方30408立方米,回填土方16398立方米);**防汛通道5265平方米、人行步道7143平方米、修复防汛通道4320.20平方米;**排水沟1550米、集水井3座、DN300毫米排水管20米、警示标志牌8块;沿线防汛墙信息化设施安装;**绿化26877.45平方米(其中陆域绿化24746平方米、斜坡绿化2131.45平方米)等。
实际完成:改造防汛墙2631.40米;土方工程45586.46立方米(其中开挖土方33210.49立方米,回填土方12375.97立方米);**防汛通道3913平方米、人行步道5604平方米、修复防汛通道4120.59平方米;**排水沟2510.99米、集水井3座、DN300毫米排水管20米、警示标志牌8块;沿线防汛墙信息化设施安装;**绿化29081.5平方米(其中陆域绿化23638.84平方米、斜坡绿化5442.66平方米)等。
4.批复文件
****水务局沪水务〔2021〕922号文《****水务局关于2021年度**江(**区)堤防专项维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5.参建单位及简要经过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海洋****公司
设计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高波****公司
财务监理:中京华(北****公司
施工单位:****
质监单位:**市**区水务建设****管理站
简要经过:本工程于2022年7月9日开始,2023年8月5日全部完成。2023年7月15日,通过单位工程验收;2023年11月21日,通过完工验收。
二、全部工程质量鉴定
2021年度**江(**区)堤防专项维修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自检和实测实量,由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于2023年11月21日通过了完工验收,质量核定为合格。
三、结论
2021年度**江(**区)堤防专项维修工程已完成了合同和设计变更的全部工程量,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竣工资料齐全,工程验收以后,即可交付使用。
特此报告。
附件:2021年度**江(**区)堤防专项维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竣工决算)
****水务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