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 ||||||||||||||||||||||||||||
2024/9/26 | ||||||||||||||||||||||||||||
****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曾用名:**瀚洋****公司****保护厅《关于加强我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10】70号)文件规定的**市唯一一家进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单位。鉴于本项目需求服务不可替代,故须由****(曾用名:**瀚洋****公司)进行处置。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湘财购【2017】1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情形。综上所述,****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中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了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保护厅《关于加强我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10】70****卫生厅、****管理局(湘卫医发【2010】79号)文件的规定,须就****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集中无害化处置。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论证时间:2024年9月26日09:00 2、论证地点:**** 3、专家成员名单
论证意见:1.依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转运及处置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保护厅发布《关于加强我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境局发布《****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规定,**市医疗废物只能交由****统一收集,该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具有唯一性及不可替代性。 2. 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3. 预算合理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市**区**中路三段335号 联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31-****0806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市**区**中路419****中心**H4楼1434-1435室 联系人:刘降寒、周津、于伟君 联系电话:0731-****5117、151****59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