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于2024年9月18日裁定受理王芳对****破产申请,并于2024年9月18日作出(2024)苏0312破63号决定书指定了****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现管理人决定采取公开竞争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对****进行破产审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以下简称“债务人”)成立于1998年5月21日,注册资本9510万人民币,企业状态为存续。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机关为徐****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住所地:**市**新区二堡村北综合楼。经营范围:“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防腐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网架工程、消防工程、园林仿古建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防水工程、通风空调启动设备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机械、钢模出租,建筑工程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审计机构主要工作内容
****事务所应当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对会计记录进行检查,以及管理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审核程序,以便破产程序顺利推进。具体要求如下:
1、签署审计合同的一个月内出具审计报告,****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案件的日期即2024年9月18日,审计报告需包括:对债务人资产、债权债务、拖欠职工工资福利、成本费用支出进行审计;对债务人的股东是否存在股东虚假出资、是否存在股东抽逃出资等出具审计意见;对债务人与其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之间的财务往来进行审计;
2、核查公司账簿,关注重要的资产、负债形成时的真实性;核查公司账簿,关注重大费用的支出合理、合法性;
3、根据核查账务情况、结合债权申报审核资料,发现债务人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列示的行为;
4、查找并提供管理人要求的相关诉讼或债权人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税务资料等,对破产清算过程中涉税事项提供书面的咨询建议;
5、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在审计工作期间或债权人会议召开时,就债权人、债务人、****法院有关资产审计问题进行解释和答复;
6、根据实际情况,配合管理人办理对财务凭证等审计有关资料的接管;
7、法院、管理人要求的与本破产清算项目和审计有关的其他事项;
8、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所载内容为准。
三、报名条件
1、****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在册的审计机构、****协会**在册中介机构;
2、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丰富审计经验的审计团队,能够胜任破产清算案件审计业务;
5、报名机构营业地点不在**范围内的,须书面承诺担任本案破产审计机构后将在**市派驻常驻机构及人员,直至破产程序终结;
6、报名机构至少有三年以上审计工作经验,且有二家以上破产清算企业的审计工作经验;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机构应向管理人递交竞聘方案,竞聘方案包括如下内容或材料:
1、报名机构相关材料,包括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人员配置、以往审计业绩证明材料;
2、审计方案及工作计划,包括预计审计期限;
3、报价函,包括收费依据及下浮幅度;
4、审计机构拟派驻审计的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5、书面承诺:报名机构与本案没有利益冲突及回避事由,所提交竞选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6、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其他材料。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的审计机构应于2024年9月30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文件(密封装袋,一式两份)。逾期提交文件的,管理人有权拒收。文件可以邮寄方式送达管理人,但文件到达时间超过以上截止时间的视为逾期。
六、选聘结果的确定
如有多家审计机构报名的,管理人综合审查竞聘方案后择优确定评估机构。另选定第二名作为备选,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聘方案不予退还。如仅一家报名的,管理人直接确定该机构。
七、特别提示
1、鉴于本案为破产清算案件,报名机构应考虑本案的成本、理性报价,****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消极怠工;
2、如中标的审计机构未按要求完成审计工作,且限期不改正的,管理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支付审计费用;
3、审计费用在破产财产变价****人民法院批准后支付,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审计费用时免收审计费用。
八、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89****0303
报名地点:**省**市**区秦郡路金融集聚区H座8层
****管理人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