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创盈塑胶有限公司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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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省**市塘厦镇四村高科工业二路12号1号楼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创拓(深****公司
项目概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00MADRH6TL05)位于**省**市塘厦镇四村高科工业二路12号1号楼,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360m2,建筑面积360m2;项目从事电子类产品塑胶外壳的生产,加工生产电子类产品塑胶外壳152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污废水问题,项目采取如下措施: 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注塑工序冷却水: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东****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东****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 ◆针对固体废物问题,项目采取如下措施: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原料包装物、废包装材****公司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塑胶次品及边角料经碎料后回用于生产。 (2)危险废物 项目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3)生活垃圾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针对噪声问题,项目采取如下措施: 综上所述,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等措施处理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昼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等措施处理后,项目营运期西面敏感点昼间噪声预测值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针对废气问题,项目采取如下措施: 项目注塑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其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 有组织:项目拟将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并于工位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法” 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注塑工序有组织排放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法”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 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无组织: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仅在人员进出、开关门仍会有少量废气逸出至其他车间,企业通过加强管理,禁止在作业时频繁开关门,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的影响。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并给工人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确保劳动安全卫生,这样对车间内操作员工的身体健康不会构成危害。 2)注塑工序臭气浓度:项目生产过程中由于加热过程会产生少量异味的恶臭污染物,其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 有组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浓度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法”处理后高空排放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排放:项目车间未被收集到的臭气浓度经企业通过加强管理,禁止在作业时频繁开关门后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3)碎料、混料工序废气:项目碎料、混料产生颗粒物, 碎料、混料工序颗粒物在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后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可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将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在日常生产、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并加强环保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2024-09-27
联系人 ****环境局塘厦分局
联系电话 0769-****3968
通讯地址 **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