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石阡县恒双塑料颗粒制品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审批
贵州-铜仁-石阡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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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县恒双塑料颗粒制品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恒双塑料颗粒制品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6-****326

通讯地址:**省**市**区****服务中心

邮编: 554300

项目名称

**县恒双塑料颗粒制品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

****开发区**产业园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博誉****公司

项目概况

拟租用****产业发展****公司位于大龙**产业园4#厂房南侧(以厂房南北中线为准)的厂房作为生产场地,占地面积2856m2,建筑面积2856m2,包括原料堆放区、生产区产品堆放区及办公区等,购置塑料颗粒生产线4条及配套环保设施1套,建成后年处理废旧塑料6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详见公示文本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县恒双塑料颗粒制品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pdf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