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谷科技园功能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湾谷科技园功能提升工程项目设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天目山路148号43幢(浙大西溪校区东一楼)
成交金额:****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湾谷科技园功能提升工程项目设计 服务范围:项****科技园除地库及公寓外的所有楼栋,改造面积约12万方。****科技园的功能布局、装修、水电、消防、智能化等方面进行设计。 服务要求:本次设计服务内容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各阶段审查及施工配合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及后续服务完成之日。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绍纯 丁磊 王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代理服务费参考标准,收费标准=代理费=100万元×1.2% +400万元×0.48% +(中标价-500万元)×0.18%
收费金额:361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单一来源
2、无效投标单位名称:无
3、业绩: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产业集****指挥部E区1层
联系方式:0553-****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长**路677号昌河大厦5层
联系方式:152****0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电话:****553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