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公示: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建设项目位于**省**市**镇乌沙**路 41 号 103 室。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8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年加工生产汽车塑胶件 40t、家用配件 40t、模具 100 套(100套全部用于自用)。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于2024年9月26日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
调试起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2024年12月27日
联系人:彭英玖
联系电话:136****2685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可通过电话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