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殡仪馆殡葬用品采购项目 | ||
品目 | 殡仪设备及用品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 16:0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第四开标室(不见面) | ||
预算金额 | ¥110.3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维霖1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7****0345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戴庄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0****876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润扬北路1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维霖1 |
项目概况 ****殡仪馆殡葬用品采购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17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殡仪馆殡葬用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0.300000万元(采购包1:59.300000万元;采购包2:5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0.3万元(采购包1:59.3万元,采购包2:5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骨灰袋、尸拖、自动捡灰炉纸箱(含红布、耐火垫)、礼宾推车裙、高档炉耐火垫、尸体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1年,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相关承诺
7.投标人书面声明
8.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2: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
方式:苏采云
售价:0.00元
2024-10-17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9:30)前。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197****0345
地址:**市瘦**路57号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218.3.177.171:80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b94131b7-7868-4fbe-8e45-c0e3534cdb55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戴庄镇
联系人:陆主任
联系电话:0516-****7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润扬北路1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97****03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97****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