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殡仪馆殡葬用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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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殡仪馆殡葬用品采购项目
品目

殡仪设备及用品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16: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苏采云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09:30
开标地点 第四开标室(不见面)
预算金额 ¥110.3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维霖1
项目联系电话 197****0345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戴庄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0****8765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润扬北路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维霖1

项目概况

****殡仪馆殡葬用品采购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17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殡仪馆殡葬用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0.300000万元(采购包1:59.300000万元;采购包2:5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0.3万元(采购包1:59.3万元,采购包2:5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骨灰袋、尸拖、自动捡灰炉纸箱(含红布、耐火垫)、礼宾推车裙、高档炉耐火垫、尸体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1年,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相关承诺

7.投标人书面声明

8.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2: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

方式:苏采云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17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9:30)前。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197****0345

地址:**市瘦**路57号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218.3.177.171:80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b94131b7-7868-4fbe-8e45-c0e3534cdb5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戴庄镇

联系人:陆主任

联系电话:0516-****7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润扬北路1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97****03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97****0345



附件:****殡仪馆殡葬用品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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