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 分析中心真空冷冻干燥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agp-2024-A-109)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 分析中心真空冷冻干燥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7日

项目概况
分析中心真空冷冻干燥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大沽南路985****中心41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 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分析中心真空冷冻干燥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63.0万元
最高限价:963.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58 58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采购真空冷冻干燥机1套及产品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
第2包 200 200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采购微量产气自动记录仪1套、双通道阻气分析仪1套及产品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
第3包 345 345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采购全自动等温滴定微量热仪1套、化学发光成像系统1套及产品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
第4包 65 65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采购振动切片系统(组织学制备成像系统)1套及产品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
第5包 295 295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采购三离子束研磨仪1套、冷冻超薄切片系统1套及产品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货到: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货到之日起15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一)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内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第1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2包:(一)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内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第2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3包:(一)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内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本项目第3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 第4包:(一)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内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第4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5包:(一)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内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第5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交2024年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三)本项目第1包、第2包、第4包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供应商所投全部产品制造商均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7日到 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大沽南路985****中心412
方式: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纸质版的同时可携带移动存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8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第3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5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
联系方式:022-****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沽南路985****中心412
联系方式:022-****8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2-****8268-8003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

2024年09月27日

附件(1)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