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红庙镇马泽村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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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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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庙镇马泽村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市红庙镇马泽村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红庙镇马泽村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99号

中标价:479000.00元

四、专家评审名单

陶恩龙、徐鹏、王海军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574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路 119 号**乡村**数创产业园 407室,联系电话:139****6432。

2、无效投标单位:

******公司:投标文件未按规定递交。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者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53-****6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119 号**乡村**数创产业园407室。

联系方式:139****64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139****643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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