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下仓镇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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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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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7FSCG24D01T0133 FS340********443号

二、项目名称:****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电脑城3号楼C202

成交金额:9109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910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 物 类

名称:13mm塑胶面层

品牌:杰锐

规格型号:13mm型

数量:905㎡

单价:186.20元

名称:室内P2.5彩屏

品牌:蓝普

规格型号:LC2.5P

数量:13.056平方

单价:4119.45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沈安邦 吴静 刘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136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下仓镇下仓街

联系方式:胡先生 139 6694 2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将军****商铺1-3

联系方式:余女士 183 6512 0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39 6694 202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标一览表

3.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附件信息: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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