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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结论,现将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 |||
公示日期: | 2024-09-28 18:15:07至2024-10-08 18:15:07 | ||
项目名称: | **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工程 | ||
标段名称: | **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工程EPC标段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候选人:****公司; | ||
公示附件: | 评标明细内容确认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向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中载明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提出书面投诉。 | |||
联系方式 | |||
类别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 标 人 | **** | 戴继鹏 | 139****0781 |
行政监督 | 托****建设局 | 杨智林 | 0471-****596 |
代理机构 | **** | 刘浩 | 186****8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