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监狱关于对在押罪犯疑似精神疾病鉴定机构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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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在押罪犯疑似精神疾病鉴定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关于对在押罪犯疑似精神疾病鉴定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或****网站(www.****.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10 月 15 日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关于对在押罪犯疑似精神疾病鉴定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最高限价:疑似精神疾病罪犯鉴定单价:2800.00元/人,精神病罪犯服药咨询指导单价:80.00元/人/次。(本费用包含鉴定机构派出人员出差住宿费、交通费等差旅费。)

服务需求:****关于对在押罪犯疑似精神疾病鉴定机构采购,主要针对在押罪犯疑似精神疾病鉴定及服药咨询指导。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质量标准、规范和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能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中华人民**国司法鉴定许可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7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1.5企业商业信誉良好,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文件。

★3.特定资格要求:****法院委托鉴定系统中登记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09 月 30 日至2024年 10 月 11 日,每日0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地点:****(**市**区**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或****网站(www.****.cn);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站获取(www.****.cn);

获取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中华人民**国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6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15 日14点30分(**时间);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地点:****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10 月 15 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开标厅(**市**区**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

注: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出席磋商会议。

六、公告期限

6.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7.2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否;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五、****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2023年3月底前,各省级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工作牵头部门应当**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政府投资项目采购人全面或阶段性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或者分类减免磋商保证金的政策措施,并完善保障采购人合法权益的配套机制”的要求规定,故本项目不以任何形式、渠道收取任何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若本项目磋商文件其他地方出现磋商保证金描述的,均以此条内容要求为准。

7.3供应商为非法人机构的其他主体资格的,磋商公告中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指其他主体资格的负责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春和街道办黑村

联系方式:顾师/0877-****7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

联系方式:199****9574/0877-****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师

电 话:199****9574/0877-****166

邮 箱:****@qq.com

日 期:2024年 0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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